活动专题
时间:2023-12-12 来源: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适用业务
“云法庭”是苏州中院针对互联网开庭需求与网络安全要求不匹配的难题,依托“内网云+光闸+外网云”资源,运用科技手段构建的集成云端科技法庭功能,满足多模式跨网开庭的一套融合性平台系统,为非互联网法院的互联网开庭提供了全新技术解决方案。
二、核心技术
依托“融合云法庭”系统,在线开庭可以实现五个方面的融合。
1.庭前、庭中无缝融合。庭前架构“异步审”系统,为庭前质证实质化提供技术支撑,当事人可错时发表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自动生成的异步质证报告直接在庭审中运用。同时“异步审”系统无缝衔接在线开庭,大大提高庭审效率。
2.内网、外网实时融合。借助数据交互技术,实现内外网同步联通联合开庭,法官在法院内网环境下主持开庭,当事人、律师利用Web端程序或微信小程序在互联网环境下参与庭审,既满足互联网开庭的需要,又符合网络安全边界要求。
3.线上、线下多场景一屏融合。可以支撑法官、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线上、线下各个场景的开庭需要,方便诉讼参与人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参与庭审。在法院内网庭审设备上也可实现一键切换本地线下庭和互联网庭,对于当事人临时无法到场的情况,无需重新安排和准备法庭。
4.智慧庭审功能集成融合。将电子质证随讲随翻、法条检索随讲随查等智慧庭审功能有效集成,可以充分满足无纸化开庭需要。当事人在线下端也可实时查看书记员转写笔录、按需切换各方视频画面、接收法官同屏质证和远端证据材料上传。所有庭审录音录像和笔录文件可自动归入中院音视频中心,法官在阅卷过程中可在线直接浏览音视频证据。
5.上下级法院一体融合。该系统由中院统一建设,在能力支撑端集中部署一套云中心,可以面向全市两级法院使用,基层人民法院可直接利用现有庭审设备接入进行使用,大大节约了建设成本,也便于全市法院“云法庭”统一管理。此外,相较于传统法庭,原有分布在法庭的服务器等设备不再单独建设,优化了法庭的空间布局,有限提升了法庭的美观度。
三、可解决的问题
当事人多元化司法需求激增。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足不出户进行解决问题的意愿日益强烈,案件异步审理、远程庭审等需求日益增加;同时法院作为解决当事人矛盾的窗口,也需要满足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加强司法便民。
异地参与诉讼庭审困难。当前很多案件存在异地起诉,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开庭时间冲突、往返法院距离远或交通不便利的原因,为了参与诉讼庭审活动往往需要多次往返法院,参与诉讼交通成本过高,造成极大的社会资源浪费。
四、运用成效
系统运行一年来,苏州两级法院共使用“云法庭”系统进行开庭七千余场,取得了积极成效,相比以往的庭审系统更加受干警欢迎。一是提升了庭审一次开庭率,借助庭前的异步审理模式提高庭审效率,平均每场庭审时间缩短约20分钟。二是提升了工作效率,打通内外网庭审系统,庭审笔录直接导入审判系统,减少书记员工作量。三是提升了当事人诉讼体验感。诉讼参与人无需前往法院,可通过电脑、智能手机、线下支撑点的庭审设备等方式使用“云法庭”系统参与庭审。四是提升了网络安全水平。对系统能力支撑平台,由中院引入技术公司进行安全运维,确保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
五、可复制可推广性
1.节约建设成本。“融合云法庭”系统由中院统一建设,在中心端集中部署一套云中心,可以面向全市两级法院使用,基层人民法院可直接使用现有庭审设备接入“融合云法庭”系统进行使用,节约使用成本。
2.适用全国法院。“融合云法庭”方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要求设计,并严格遵循国家及法院的标准规范,在全国法院系统具有较强的推广性。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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