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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29 15:54:11 来源:法制日报
[内容导读] 2020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生存岌岌可危。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聚焦区域高质量发展,主动作为,统筹做好服务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的司法“运算题”,与受困企业守望相助
2020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少企业的收入和利润锐减,面临资金链断裂、资不抵债风险,企业生存岌岌可危。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聚焦区域高质量发展,主动作为,统筹做好服务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的司法“运算题”,与受困企业守望相助、共克时艰,着力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独任审”+“云诉讼”
智慧法庭快速解决纠纷
随着各行业陆续复工复产,受疫情影响引发的各类涉企合同纠纷层出不穷。吴中区法院灵活运用案件繁简分流、线上庭审等方式,通过看得见的司法举措,以平等保护促进经济发展。
3月2日,一场特别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吴中区法院木渎法庭开庭审理。某科技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和2019年3月向某电子公司订购机加工件,订单总金额10.2万元。该电子公司按约向该科技公司交付货物并开具相应发票,该科技公司签收后却迟迟未支付货款,该电子公司遂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支付货款10.2万元。吴中区法院按照简易程序立案受理该案,但因该科技公司下落不明进行公告送达,该案遂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按照以往的做法,普通程序案件须组成三人合议庭进行审理,而该案却只由承办法官史华松独自一人审理。史华松释明:“由于这起案件事实明确、法律关系清晰,而且疫情后期企业急需资金周转,我们便从提升司法效能的角度出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经过评估案情、汇报审批后,依法对该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不仅如此,在征得该电子公司同意后,吴中区法院还将法庭搬到“云上”,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对该案进行无接触式在线庭审。法官通过信息化手段与当事人“网上见”,在疫情期间充分保障当事人安全,实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
由于案情相对简单,承办法官对该案当庭宣判,依法支持该电子公司的诉讼请求,仅用半小时就将庭审、裁判等工作全部完成,让当事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法院繁简分流改革带来的便利和高效。
这次庭审的成功试水为吴中区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开了好头,也为受困企业及时回笼资金、维持正常运转助了一臂之力。改革试点以来,吴中区法院普通程序案件“独任审”25件,木渎法庭被苏州中院确定为开展独任制审理普通程序案件的试点法庭。
积极协调灵活保全
助企业渡难关稳发展
日前,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出清晰判断,并强调“六稳”“六保”工作。吴中区法院不断寻求突破口和平衡点,坚持用善意公正的执法原则全力帮助受困企业觅求转机,积极为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
“我们并非不想还钱,而是目前很难把应收款收回,无法一次性付清贷款。”吴中区木渎镇某食品厂负责人面对银行的贷款清偿要求时十分无奈。承办法官考虑到该食品厂受疫情影响严重,若全额付清贷款极有可能面临破产风险。法官结合该食品厂具体情况,积极与银行进行协商,为其量身定制了一套分期还款方案,全力帮助该食品厂渡过难关。
2019年5月,另一食品厂向银行借款61.7万元并签订《企业借款合同》,但期满后该厂仅归还借款本金9万余元,仍欠借款本金51万余元未归还。根据合同约定,该厂逾期支付借款本息,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息。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该厂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承办法官发现,该食品厂是一家小型企业,经营状况一般,受疫情影响偿债能力低下。法官秉持“稳金融”“保市场主体”的理念,多次与银行沟通协商,最终协调成功,为食品厂争取到半年时间回笼资金、分期还贷。
对受困企业而言,应收账款难以回收将直接导致疫情期间企业资金运转中断。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吴中区法院除通过积极协调稳定各市场主体平衡发展外,还主动关切受困企业,用灵活的司法措施尽可能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据了解,2019年8月至9月,某公司先后4次向某工厂购买夹芯板材料,货款合计4万余元。该公司承诺将于2019年中秋节前支付货款,因其并未守诺履约,该工厂将该公司诉至吴中区法院,要求清偿所欠货款。期间,该工厂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该公司银行存款4万余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需提供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30%的保证金。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吴中区法院充分考虑辖区小微企业实际困难,对风险较小的案件尽可能在法定范围内降低企业经济负担,仅要求该工厂提供申请保全标的额的5%作为保证金,无需再通过保险公司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途径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并在第一时间作出保全裁定,移送执行局处置实施,保证工作衔接顺畅,为企业省资金、省时间,从实处帮助辖区企业克服时艰。
当前,吴中区法院正以更有效的司法手段和资源,把可能因疫情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融入诉源治理机制建设,深入探索研究防疫期间应对金融、民生领域存在问题的司法政策,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者:陶萌璘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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