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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2-25 08:56:25 来源:平安内蒙古公众号
[内容导读] 乌海公安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社会治理新路径,通过整合多方资源,推动基层治理协同发力。通过邀请企业、群众共同参与,构...
乌海公安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社会治理新路径,通过整合多方资源,推动基层治理协同发力。通过邀请企业、群众共同参与,构建“大调解”机制和多元化纠纷化解体系,持续释放综合优势与整体效能,凝聚基层治理合力,绘就社会治理“同心圆”。
“公调对接+司法确认”:高效调解的法治新路径
为解决基层治安和民事纠纷“调而不结”的问题,2024年,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区分局拉僧仲派出所创新推出“公调对接+司法确认”多元调解模式,为矛盾纠纷化解开辟了一条规范化、法治化的新路径。
“公调对接”是指公安机关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同处理纠纷警情;“司法确认”则是通过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这一模式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了“升级版”解决方案。
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区分局拉僧仲派出所所长刘政表示:“尽管公安机关出具的调解协议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当事人往往对执行效率存有疑虑,导致纠纷反复。司法确认为调解协议增添了法律保障,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
这一模式不仅增强了司法机关的调解力量,提升了调解质量,还使派出所从“反复调解”中解脱出来,将更多警务资源投入到预防性职能中。同时,法院通过民事裁定书明确责任、定纷止争,推动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
刘政补充道:“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民警会征求双方意见,无需当事人亲自前往法院办理司法确认,既节省了时间,也推动了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派出所+政法部门”联动:合力化解复杂纠纷
2024年3月,乌海市某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意外事故,一名工作人员从煤棚顶坠落身亡。死者家属与用工单位就工亡认定和赔偿金额产生纠纷。
辖区派出所迅速启动联动机制,协调当地人民法庭、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同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四所一庭”工作人员依法明确了事件性质,并通过多方沟通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
2024年3月20日,双方在人民法庭的调解下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完成司法确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乌海市公乌素人民法庭庭长薛文光表示:“群众纠纷往往首先由派出所发现。当派出所无法独立解决时,‘四所一庭’联动机制能够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协同攻坚,确保复杂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警务服务站+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新探索
2024年4月26日,乌海市首家知识产权“警务协作服务站”在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式成立,为22家企业和1万余名员工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服务。乌海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与相关企业签署《警企合作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共同探索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模式。
乌海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支队长刘殿英表示:“知识产权‘警务协作服务站’的成立是公安工作改革和司法公信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畅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通道,实现了刑事司法服务的‘零距离’。”
这一举措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持。某企业负责人表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稳定的外部环境,警企协作为我们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交警+法官”联调:交通事故纠纷快速化解
2024年7月15日,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海勃湾大队与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联合成立“道路交通案件处理工作站”,为交通事故纠纷化解开辟了“快车道”。
2024年8月1日,两辆电动自行车在海勃湾区一交叉路口发生碰撞,造成一人受伤。尽管交警部门已出具事故认定书,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分歧。在民警引导下,双方来到“道路交通案件处理工作站”。工作站的法官助理和民警在查看相关证据后,向双方详细讲解了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规定和标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该工作站采用“法官+交警”联调共治模式,由法院派驻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与民警协同工作,对交通事故纠纷进行精准分流和专业化审理,努力实现“止诉于源、息诉于调、化诉于理”的目标。
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乌海公安在基层治理中不断探索新模式,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规范化,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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